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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天飞等灌假酒贴洋名牌
2010-08-18  浏览次数:967次

中国商标网资讯(引自安徽商报)

        近日,商报对“‘洋酒’瓶子出身废品站”一案进行了报道,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法院获悉,几名被告人分别因假冒注册商标罪,获有期徒刑4年至十个月不等。

  据指控,杨天飞和李朝民等人制造假洋酒,雇人灌装,贴标等。到2009年12月案发,他们已假冒“轩尼诗”、“人头马”等著名商标11种。

  这些“假洋酒”主要售往酒吧等娱乐场所,杨天飞和李朝民两人非法获利20.6万元。仅在2009年10月至12月,销售额就达到26.4万元。

  最终法院判处杨天飞犯假冒商标注册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,并处罚金15万元,其余各人也各自受到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