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内商标申请
商标注册申请业务
2012-08-02 浏览次数:1538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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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商标注册申请的资料:
1.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:
(1).以公司名义的申请人,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(2).以个人名义申请,需身份证及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件,或者护照复印件。
2..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委托书
用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。
3.商标图样:
清晰的商标图样,图片长为5—10厘米,宽为5—10厘米。
二 、受理商标注册通知
商标局接收到商标申请文件后,经形式审查认为手续齐备、填写规范的,商标局会在递交之日起的约1个月时间,签发《受理通知书》。《受理通知书》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,并不表明该申请已被核准。
三 、审查
商标局会审查申请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,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,初步审定,并刊登公告。
四 、初审公告
对初步审定的商标,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,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。公告期满无异议的,予以核准注册。
五、 注册
核准注册的商标,发给商标注册证,并予刊登《注册公告》。